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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有20几天放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出三十七日,此期间既包含了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限。若公安机关能够在此拘留期限的第七日内完成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则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有七日;在符合批准逮捕条件并获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将展开调查和审讯,这段期限最长可至两个月;若案情较为复杂,经过申请批准后,侦查羁押期限还可延长一个月。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刑事拘留的期限内存在释放被拘留者的可能,具体天数约为二十余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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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7: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