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什么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在当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刑事拘留,也被称为先行拘留,它是指公安机关在面对那些罪行严重、必须逮捕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时,根据法定的情况和紧急程度,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将他们关押在看守所内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委托的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被拘留者提供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费用。而家属则需要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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