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遵循以下规范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判定其行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则应立即撤销案件,并将被拘留者予以释放,同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其次,若需要实施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申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法律流程; 第三,如果在规定的拘留期限内未能查证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事实,公安机关则需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手续,以便后续能够持续展开侦查工作; 最后,当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无需进行逮捕时,公安机关也会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手续,然后直接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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