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时间算不算刑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就是刑事拘留。
而在刑罚执行阶段中,被逮捕或拘留的时间也会折合成相应的刑期予以计算。 此种以“羁押”作为替代方式折抵刑期的制度,是从犯罪嫌疑人被正式实施刑事拘留的那一刻起便开始计算。 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被判处管制,那么其在拘留期间度过的每一天都将可以折抵为刑期的两倍; 而如果其所判刑罚为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则每一天的拘留时间都可以折抵为刑期的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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