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贩卖毒品犯罪时,法律规定了若干种情形,若涉案毒品种类和数量符合特定标准,即有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具体来说,这些情形包括: 1)鸦片超过一千克;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冰毒)超过五十克; 3)苯丙胺类毒品(除甲基苯丙胺外)超过一百克; 4)大麻油达五千克、大麻脂十公斤、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公斤以上; 5)可卡因超过五十克; 6)吗啡超过一百克; 7)罂粟壳超过二百公斤; 8)盐酸二氢埃托啡超过十毫克; 9)咖啡因超过二百公斤;以及10)其他毒品(不含前述九项)数量较大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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