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判定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洗钱罪被归类为行为犯;
也就是说,无论其是否达到了起诉定罪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有意图掩盖或者隐藏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八大类上游犯罪所产生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具体性质,并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辅助财产转换、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那么就构成了洗钱罪,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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