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女性打了男性算故意伤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之间的举动一般很难被认定为是故意伤害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要构成故意伤害,必须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故意想法,二是在客观上确实给对方的身体造成了伤害。 夫妻关系有着其独特性,彼此之间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情感和行为表现。 倘若只是偶尔的嬉戏打闹,并且没有导致特别严重的身体伤害,一般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然而,如果女性的行为有着明显的伤害意图,就像使用刀具等暴力器具,使得男性的身体遭受到了比较严重的伤害,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程度,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行为以及伤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 要是夫妻双方对于这一事件存在分歧或者涉及到了法律方面的纠纷,那么就可以去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让他们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进行公正的裁决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一次争吵中,小丽一气之下拿起厨房刀具向小朱挥舞,小朱躲避不及被划伤。小朱认为小丽是故意伤害,要追究其责任,小丽则称只是情绪激动下的行为,并非故意。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丽使用刀具挥舞,具有一定伤害小朱的故意想法,若有证据证明其是出于伤害目的实施行为,满足故意伤害主观条件。 2、从客观方面看,小朱身体已受到伤害,若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结合主观故意,小丽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未达轻伤程度,一般不构成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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