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怎么样可以撤销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性质严重的故意伤害罪而言,申请解除的可能性相对较为有限。
然而假如出现了下述情形之一,那么可能会具备一定的申诉成功概率: 例如肇事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微乎其微,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 又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如犯罪分子已经获得了国家特赦令,从而得以免除刑罚; 此外,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某些犯罪行为仅需受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即可启动诉讼程序,若受害人未曾提出或在提出后撤回控告,也可视为撤销案件的条件之一; 最后,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亦可作为撤销案件的理由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以上哪种情况,都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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