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五周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15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构成轻伤,原则上并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在犯罪领域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年龄未达到或超过14岁且不满16岁的自然人,只有在触犯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犯罪行为时,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轻伤并不属于上述范畴之内。 尽管如此,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仍有义务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方面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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