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力催债等于抢劫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烈的逼债措施并不一定等同于抢劫罪之范畴。
抢劫罪乃是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运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相关手法,当场从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手中强行夺取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恶劣行为。 然而,若暴力讨债仅仅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并非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据,那么这一行为通常并不能被视为抢劫罪。 但是,如果在实施讨债过程中的过激手段导致债务人被夺去了超过债务数额之外的财物,那么此举便很有可能涉及到抢劫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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