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具体危险犯是指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乃一种严重违反刑法,摧毁公民人身自由及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暴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被归类为致力于完成特定和明确的犯罪行为,而非依据其可能产生的实际危害进行定罪量刑的行为犯。 行为犯,即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类型。 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便可视为构成绑架罪既遂。 然而,绑架罪并非具体危险犯,而是一种抽象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是指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具有现实的、紧迫的危险性,而抽象危险犯则是指行为本身即包含着发生某种结果的可能性,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否已经转化为现实。 绑架罪即是一种典型的抽象危险犯,其行为本身即包含着对他人生命、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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