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后杀人灭口定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为了消除证据而采取谋杀行为的,应当对该案进行抢劫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双重定责和量刑。
抢劫作为一种严重的财产型犯罪,其本质特征在于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以及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者侵犯,因此,可以说抢劫这一罪行已经完整地包含了其自身的犯罪构成要件。 然而,当抢劫行为完成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实施的杀人行为,则具有独立的主观故意性和客观行为性,无法被抢劫罪的法律框架所完全包容。 在这样的语境之下,杀人行为本身便应当独自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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