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过程中故意伤害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参与拐卖妇女及童行为者一旦触犯此项刑法,必将遭受法律制裁。
若在这些行为实施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被拐卖对象的行为,则视为犯罪行为之一部分,应依拐卖妇女、童罪名论处。 同时,如果因故意伤害而导致被拐卖者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甚至致其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话,根据此条款严格规定,此类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极度恶劣,进而面临死刑惩罚,且需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然而,若故意伤害行为未引发上述严重后果,但仍然属于拐卖妇女过程中的一环,则应依照拐卖妇女、童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若故意伤害行为与拐卖行为系两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那么便可能会被分别定罪量刑,但具体如何合并处理,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加以判断。 总而言之,拐卖妇女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无疑构成了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罪名及刑罚,则需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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