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中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初中阶段学生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罪名。
鉴于该初中阶段学生尚未年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群体的一部分,依照刑法第十七条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对于此类未成年罪犯实施的犯罪行为,理应在定罪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在对初中阶段学生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进行审理与判决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涉案人员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并结合实际案情,依法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决定。 至于最终的处罚结果,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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