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绑架妇女、儿童和绑架勒索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概念中,“绑架妇女、儿童”主要是指那些出于贩卖人口的目的,利用暴力、恐吓或麻醉等手段,强行控制并带走妇女、儿童的行为。
而“绑架勒索”则更加特定,是指个人因获取财富而起意,借助于暴力、胁迫或麻醉等非法手法,将他人进行控制,并以此威胁索取财物的行为。 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几个显著的差异: 首先,其犯案动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前述的“绑架妇女、儿童”主要以贩卖受害人为最终目的; 而“绑架勒索”主要是以强迫受害方交出财物作为期望达成的结果。 其次,它们所涉及的法律保护范畴也有所不同。 虽然两个罪名都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益,但“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更集中地针对个体的人身自由和安全。 而相比之下,“绑架勒索”则侵犯了受害者除人身自由外,还有其合法财产的惩罚性保护。 再者,二者的目标群体亦有所不同。 狭义的“绑架妇女、儿童”通常只拘禁女性、未成年人和部分年龄较大的孩童; 而“绑架勒索”的范围较广,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能成为其危害的目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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