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绑架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所掌握的中国刑法知识,对于绑架罪这一重罪来说,其既遂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犯罪者是否已经切实地实施了绑架行为,同时还需要达到能够实际掌控被害人身心自由的地步。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绑架罪的既遂并不取决于被害人人身财产是否已被成功勒索,亦或是是否遭受过任何形式的身体伤害,而应以犯罪者是否彻底地完成了对被害人人身自由及生命安全的实际控制作为衡量依据。换言之,即便犯罪者在实施绑架行为后,未能如愿以偿地从被害人处获取到预期的财物,甚至在绑架过程中或之后对被害人施加了勒索或其他非法要求,但只要这些要求并未得到满足,都不会影响到绑架罪既遂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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