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现行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已经具有了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其次,当他们犯下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至重伤或致死、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或者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再者,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他们犯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也同样必须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所有十四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法律特别规定了应当给予其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在具体判刑时,我们更应该充分考虑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状况。 同时,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态度以及他的个人成长历程及一贯表现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对于满足管制、缓刑、仅处以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我们理应依法对他们采取管制、缓刑、罚金惩罚或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他们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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