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刀砍人未造成伤害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持有凶器而尚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状况下,一般的司法实践做法将判断其性质为未遂状态的犯罪或是中止形态的犯罪,那么究竟应当以何种具体的犯罪名称对其进行定罪量刑?答案仍然取决于实施该行为之人的独特情况。
首先,如果持械伤人并非出于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躯体的意图,那么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为未实行完毕的故意伤害罪(即未遂)或故意伤害罪(即中止)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进行判定。 然而,倘若罪犯具有明确欲将对方杀害并剥夺其生命权利的恶意企图的话,那么他们的行径便被视为故意杀人罪的未完成状态(即未遂)或故意杀人罪在执行过程中的停滞不前(即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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