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四年是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应当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法定条件的,可以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期间不需要到监狱执行刑罚,而是在社区实行社区矫正,四年是指考验期限为四年。四年时间届满后为出现应当到收监的情形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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