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不予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对警察的袭击犯罪时,法院不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行为显而易见地轻微,并且该行为造成的威胁与伤害微不足道,显然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是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限期的犯罪; 再次,可以通过特赦令免除其刑罚的情形; 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并未有人提起告诉,或者受害人撤回告诉的也将不受立案; 再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的话同样会排除立案可能; 最后,如果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将不会立案。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是否符合以上这些不予立案的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