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来追诉期怎样再立案起诉法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法定追诉时效期满之后,无法再次进行立案或提起诉讼;
然而,亦存在某些例外情况。 诸如在法定追诉期限之内再度触犯法律的行为,其原案的追诉期限将自新犯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一方面,若出现不受法定追诉期限约束的特定状况,如犯罪嫌犯逃避侦查与审判活动、被害人在法定追诉期限内提出正式控告等情况,即使在此期间内未予以立案,仍应视为不受到法定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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