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引诱卖淫罪而言,即通过任何形式变相获取金钱或物质等各种利益来为卖淫者和嫖娼者之间提供牵线搭桥服务的犯罪行为。
在涉及此类案件时,以下几种情况将纳入司法机关的立案追诉范围: 第一点是指在同一时间内,促成两次及以上卖淫活动的; 第二点则是专门针对年龄在14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进行的卖淫活动中,充当中间人角色的行为的涉案人数; 第三点需要引起广大群众关注,那就是介绍对象患有艾滋病,或者同时患有如梅毒、淋病等具有严重传染性的性疾病的卖淫者;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指出现在其他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有关人员采取的涉及引诱卖淫相关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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