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了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若满足相关条件,便可予以撤销。
此类刑事案件虽然侵犯了法律法规,但由于其情节较轻且不具备足够的严重程度被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虽然已认定构成犯罪,然而由于情节轻微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弱,故而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得以撤销案件。 对于决定撤销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撰写撤销案件通知书,并将之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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