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会计有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讨论贪污罪行的过程中,会计人员是否应当负有责任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深入分析和评估。
如果会计从业者积极参与到了贪污活动之中,如进行虚假帐目编制、无偿协助资金转移等行为,那么此类从业者理应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然而,倘若该名会计从业者对贪污事实完全不知情且未涉足到任何相关活动之中,则其在法律意义上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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