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经理是否构成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有可能涉嫌到犯受贿罪。
若其存心借助于职权便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了他人谋求某种利益服务,那么,这样的行为便可能会被判以受贿罪名。 在判定某位公有制企业经理之行为构否达到了受贿罪的标准时,需要结合其行为背后所具有的实质性内容,调查受贿款额的多少,以及为他人谋求利益的实际情形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然而,倘若该经理收取财物的行为建立在正规社交礼仪的基础之上,且所得款项数额微小,并不足以对其公正地执行职务造成影响,通常情况下,这一行为将不会被视为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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