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务之便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凭借职权而主动向他人非法索要财务,这或许会被视为一种受贿行径。
受贿罪是以国家公职人员在职务范围内,通过索要手段获取他人财务,或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务,进而为他人谋求权益的行为。 对此类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判定时,必须全面综合考量索要财物的具体金额、犯罪情节以及由此产生的恶劣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若非法所得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产生了其他较为严重的犯罪情节,则将对责任人给予严厉的刑事惩罚。 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犯罪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死刑,并且没收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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