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属于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行为并不等同于贪污犯罪。
贪污罪乃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各种方式非法占据公共财产的行为,包括侵吞、窃取、欺骗以及其他不当手段。 相较而言,侵占行为特指那些擅自将原本应由他人保管的财物或遗忘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据为已有,其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并不愿意偿还的违法行为。 在贪污罪中,实施者必须具备特定身份,即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然而,对于侵占罪来说,任何年满16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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