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回扣是否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回扣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犯罪需依据特定情境予以斟酌。
通常来讲,若所提供回扣的意图在于获取不当权益,同时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便极有可能触犯行贿罪。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行贿罪的判断,需综合考量提供回扣的金额、受赠方的身份、所谋求利益的性质等多重因素。 若提供回扣的金额较大或情节较为恶劣,则更易被视为行贿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者,即构成行贿罪。 在经济活动中,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目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均应视作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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