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罪名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之定义阐述如下,即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交付物质利益,以图获取不法不当的利益。
行贿罪的主要表现形态具体涵盖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出于谋求不符合法理道义的利益目的,主动对相关人员表示赠予财物; 其二,在遭受强制勒索的压力之下,向我国公务员赠送财务,但并未从中获取非法不合规的利益,此类行为并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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