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这两种刑事罪名,它们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然而两者之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特征。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相关从业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各种便利条件,秘密地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犯罪事实; 而贪污罪的本质,则是由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那些被授权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的国有机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一种犯罪活动。 这些人员通过职务之便,非法攫取、盗取、欺骗或以其他不当手法,来占有公共财物。 尽管这两类罪名都涉及到了利用职务便利的问题,但是它们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等方面,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具体来说,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方向: 首先,犯罪客体有所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客体会呈现出复杂性的特点,既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侵害,同时也涵盖对公共财产所有权的破坏; 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则仅仅针对单位所有的财产所有权进行侵犯。 其次,犯罪主体存在差异。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负责委托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的国有机构工作人员; 反观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集中于公司、企业等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