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认定方法与金额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受贿罪概论
受贿罪作为公职岗位人员攫取财物,维护私利的违法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四个元素: 侵害的复杂客体,非法获取和利用职权资源,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以及为他人谋求私利。 其中,受贿罪的核心对象是各种形式的财产。 在此基础之上,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借用权力地位,诱使他人交付财物或直接收取他人财物,进而为他人提供私人协助。 这种犯罪的呈报限于特定人员,涵盖了国家所有公职人员。 从主观层面上看,受贿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有明确的故意,只有这样,才能称之为受贿罪份子,因为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此项罪名的定义。 二、受贿罪的司法认定与立案门槛 当个体涉嫌涉及任何一种相对情况时,便需争取刑事立案: (1)非法所得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 (2)非法所得金额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满足如下任一情况者皆可受理立案: (3)因受贿行为致国有资产或公共利益严重流失的; (4)明知故犯,施加恶意压力以威胁或胁迫有关部门或个案,酿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擅自索取财物而被视为强索性的嗜财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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