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挪用公款罪怎样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减刑事宜,主要依据的是犯罪情节的轻重要素、被告是否具有真诚悔过之态、是否及时退还违法所得和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大小来加以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范规定,若是罪犯能够切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行为或表现出对国家的贡献,那么便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相应的减刑处理。但是减刑的具体幅度,仍然需要经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专业裁定后确认。而从整个流程来看,减刑需要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其中包括了监狱方面的考核评估、提出减刑申请、法院进行审理等多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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