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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承认受贿罪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某人遭到指控涉嫌贪污腐败之罪,然而却予以否认,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整个案情的详细事实与确切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决。若证据确凿无误,足以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证实,那么即便是被告人事先否认,法院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施加惩罚。反之,若证据尚显不足,被告人则有可能被宣判无罪。在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所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词、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等,同时也会考虑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倘若被告人矢口否认贪污罪名,但却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贪污行为,法院便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做出裁决。若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法院亦有可能宣布被告人无罪。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被告人坚决否认贪污罪名,只要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依然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因此,被告人是否有罪,并不仅仅取决于其是否承认罪行,更重要的是看证据能否充分证明其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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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