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认定情节轻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挪用公款罪法律上的情节是否轻微,主要取决于影响该犯罪行为定性的诸多因素,如挪用款项额度的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实际支出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被告人是否已采取有效手段以挽回所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其是否具有自私自利的主观意图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尽管在此之外,若活动涉及的款项规模相对较小,涉案人员能够在事发后立即主动自觉地予以退还,并且并未对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没有明显的个人获益动机,那么这种情况下,或许可以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
然而,这并不代表涉案人员就可以因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深入地审查和评估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