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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给了10万元让办事是否构成犯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公民对个别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赠予、酬谢或以其他方式施加财务影响,且供行贿财物价值累计超逾人民币三万元之数,便会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关于“行贿罪”的界定范畴,必须接受刑事追责。若施予行贿财物价值介乎于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而据犯罪嫌疑人所供告的行贿对象人数多达三人以上者,同样将被判定为行贿罪。对于此类行贿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一定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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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4: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