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七十多万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金额达到或超过七十余万元,需接受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对于涉嫌贪污罪的人员,将依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参照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量刑: 第一,若个人所贪污的财物价值未逾五千元,情节相对较重者,将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轻微者,则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若个人所贪污的财物价值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且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能够表现出悔过之意,积极退还赃款,则可考虑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处罚,同时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若个人所贪污的财物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被并处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第四,若个人所贪污的财物价值在十万元以上,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可能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情节极端恶劣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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