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务便利违法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何谓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它主要针对的对象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种单位的指定职员,这类人会借助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将本应当属于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且这个侵占金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会构成该犯罪。
其次,非国家公务人员如果接受他人贿赂被收买,那么他所实施的将是另一种犯罪叫做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充分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种单位中的职务优势,索求或是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某种经济便利。 最后,当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方便,通过侵吞、偷偷盗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时,这种行为便是对社会有害的贪污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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