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受1000元给哪些处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受贿赂1000元,尚不构成犯罪,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