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未遂能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能。
主观上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客观上实施给付的财物数额达到了一万元以上就构成行贿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得逞,就构成行贿罪未遂。 因为现如今司法实务对于行贿罪的既遂和未遂的标准采用的一种“给付说”,认为应以行为人实施给付财物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志,对方是否实际接受贿赂,是否实际为行贿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所不问。 但是行贿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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