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人挪用工程款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合伙人挪用工程款可是会构成犯罪的。
要是挪用的工程款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了三个月还没还回去;或者即便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拿去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拿去进行非法活动,那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具体来说,就是指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用。 要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还不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且用于营利活动,还有用于非法活动等情况,就符合挪用资金罪的行为特征。 如果个人合伙人挪用工程款的行为恰好满足了上述所说的构成要件,那他就肯定要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到底是不是真的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等相关问题,那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定,得由司法机关去进行认定和判断。 毕竟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准确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个人合伙关系,共同承包工程。小朱挪用了部分工程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小李认为小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求追究其责任,小朱则辩称是暂时周转,争议焦点在于小朱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个人合伙人,挪用工程款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符合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从该角度看可能构成犯罪。 2、若小朱不能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其挪用行为是合理的资金周转等非犯罪行为,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后,很可能认定其构成挪用资金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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