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新标准是怎样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犯罪的金额衡量标准会受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性。
在通常情况下,若挪用资金作为私人用途或借给他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其金额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即被视为数额较大; 若金额高达六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倘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那么其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视为数额较大; 若金额高达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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