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河南省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河南省涉及到的挪用资金罪,其相应的判决标准主要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各项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涉及的数额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在本罪中,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若行为人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而如果涉案金额高达六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另外,如果行为人将所挪用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或者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仍未偿还,且涉案金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也会被视为“数额较大”; 而当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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