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营企业老板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是指向公司、企业或其所辖范围内的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基于其职务权限,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借予他人,且该行为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程度,并且逾期未偿还,亦或是虽然未逾三个月之久,但涉案金额较大,且涉及到进行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非法活动等情况。
关于民营企业主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当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且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
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且涉及到进行营利性活动;
又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涉及到进行非法活动时,应予以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