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不给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安司法部门认定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情节相对轻微,缺乏必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并未达到法律所设定的追诉标准,自可决定对此类犯罪行为不予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有义务向相关控告人告知其不立案的具体原因。 如控告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有权提出复议申请。 因此,若职务侵占罪未能得到立案处理,控告人完全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复议,请求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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