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判刑后还能追回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因犯有挪用资金罪而导致受害者承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除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刑事制裁之外,还须视具体情况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因此,在挪用资金罪行得到判决之后,被挪用的资金是完全有可能被追回的。 若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无法全额支付赔偿金,抑或被判定为没收财产,则其首先需要承担起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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