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认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认定主要基于如下四个必要条件:
第一,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主要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的资金使用权和收益权; 其次,这种违法行为通常以行为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公款移作他用或者将公款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还款期限; 再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的在职员工;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犯罪行为只能由行为人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