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如何证明自己不是自愿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论证自身于强奸案中所涉之自愿性,可自下述几个层面着手展开。
例如,审查身体之上有无伤痕、搏斗或挣扎所遗留之印记,这些均可揭示出强制行为之存在。 此外,还需关注案发当时的环境与状况,如当事人是否正遭受威胁、人身自由是否受到限制等。 倘若具备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够反映对方具有强迫意图的证据,亦将成为有力的佐证。 再者,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妥善保存现场证据,同时向警方详尽阐述案发过程,包括对方的言辞及行为举止等,皆有助于证实非自愿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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