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怎样可以减轻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对于触犯强奸罪行者,其刑期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或予以减轻。
若犯罪嫌疑人自身主动投案并供述事实经过、在案发后积极悔悟并能够提供相应立功情况、对受害人身心健康及财产权益造成损害时情愿主动赔偿且获得对方谅解等诸多情节皆属实,则应当依法考虑给予适当减轻惩处。 此外,倘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亦或是受害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在量刑时也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理。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减轻刑罚,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公正裁决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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