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基本犯的追诉时效届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对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通常规定为十年之期。
然而,若涉及到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或死刑等极端严重情形时,追诉时效则延长至二十年。假如在经过二十年内仍旧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话,按照相关规定,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方可继续展开。在追诉时效期限到达尽头之时,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这并非代表对犯罪事实的认同,而仅仅是出于法律所规定的时效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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