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强奸罪的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定义,在违背各自主张的情况下,采用如暴力、威胁及其他强制性的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均属于强奸罪的范畴,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及到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的侵犯,则会被视为更为严重的强奸罪行,并受到相应的加重处罚。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的强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或是在公共场合公然实施,甚至涉及两人以上的轮奸行为,以及对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进行侵犯,或者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死亡,亦或是引发了其他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那么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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